返回列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园林)局、有关行业主管局:

    根据《山东省省级以下党政机关省内举办展会活动清单》,报经省政府批准,省住建厅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11月9-11日,在临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首届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以下简称“城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9-11日展览,6-8日布展。

    地点:临沂国际会展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166号)

    二、大会主题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共建和谐宜居家园

    三、主要内容  

    城博会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建设成果、新技术产品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一)展示内容

    1、17市城市建设成果与未来规划展;

    2、国家水专项山东项目成果展;

    3、城市建设品牌企业展;

    4、PPP金融企业展;

    5、城市建设技术与产品展。

    (二)学术交流活动

    1、主论坛:山东城市建设与管理高峰论坛

    时间:11月9日上午9:30-12:00

    地点:临沂国际会展中心一号馆二楼报告厅

    2、分论坛:大会同时举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论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论坛、城市水环境整治论坛、城市建设投融资论坛暨PPP项目洽谈;及其它学术交流活动等。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会务手册。

    四、参会人员

     (一)设区市、县(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局负责同志、业务主管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

    (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等机构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运营企业等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等。

    五、有关事项

    (一)成立城博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城博会的各项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二)城博会坚持公益办展、节俭办会的原则,城市建设成果展不收展位费,对参展企业适当收取展位费。

     (三)请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负责邀请本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城博会。

     (四)设区市政府负责同志、城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局负责同志、业务主管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城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局负责同志,请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报到,参加11月9日上午的主论坛暨开幕式。具体报到地点由城博会组委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其他参会人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下发通知。

     (五)设区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和人员参加论坛、参观展会,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会人员请由单位统一填写《城博会参会回执单》(见附件),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汇总后,于10月28日17:00前报城博会临沂组委会。

     (六)请各市、县(市、区)参会人员集中乘车前往临沂,尽量减少驾驶人员。

     (七)城博会信息发布平台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www.sdjs.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山东省住建厅  高光洋  18615509296

                  临沂市住建局  赵映向  13583997007

                  临沂市住建局  马成龙  18053902726

    报名电话:0539-7673657

    邮箱:lyjs_2008@163.com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4日